我能继续承包水库吗?我在09年2月1…

我能继续承包水库吗?我在09年2月18日签了一份水库解除协议书内容是:协议双方:甲方:村委乙方:个人1985年承包乙方水库经营看护,因该水库多年失修,属病险水库,为整修加固水库,经双方同意决定解除该水库的承包并达成以下协议:一,甲方补给乙方5.5万,第一次于定立本协议时付给乙方3万元,剩余2.5万于水库发包时再付给乙方,该协议签定后该水库及周边的土地归集体,乙方边上的三间房屋也归属甲方所有,另乙方在水库下面的人口占地随村委动地时再动,不得随意转包,乙方必须在2009年3月12日将水库范围内的树木自行清除掉归乙方所有(乙方已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如果超期不伐归甲方所有,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反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见证单位一份(司法所)。签定于2月18日。当时签了一个欠条写的是:今欠某人水库补偿款2.5万元,于09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如付不清加百分之三十。(当时甲方说在8月15日前把水库承包下去)落款村委会。目前水库已修建好,还没有对外承包,但是我还想继续承包水库,我该怎么办理这事比较好,剩余的2.5万现(10年1月8日)还没给我;请热心的律师出谋划策,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