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如何维权起诉暗股东如何维权中医院是2005年8月由15人共同集资446万购买的,其中最大的投资者100万,自然成为医院的董事长,还有其它的股东,共集资380万元。他们都是全职在医院上班的人员,而我是作为一员暗股投在其中一位大股东名下的,购买领头者就是最大的股东芦某,当时各人的钱都存入芦某的银行账号内,但和卫生局签购买合同时,协议书上总股份为446万,董事长芦某说,大家集资空缺的66万是作为干股送于卫生局局长和县领导的,因为给医院清查资产时上级照顾了,医院清产核定为446万,而实际医院有医院本部和两个住宅区共要值2000万,大家集资空缺的66万作为干股送给局长,大家没有提出反对意见,当时也无法查证这件事情,谁也不知道芦某到底投入是不是100万,送卫生局局长的股份真的送了没有。医院正常运转后董事长芦某没有及时发给各股东股权证,每个股东只有芦某的一张收条,到2007年芦某才发给各股东的股权证,但并非是到公商部分登记的股权证,而是只盖有中医院公章和芦某签名的股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