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女方要求退婚应该怎么算退婚的钱呢…

请问女方要求退婚应该怎么算退婚的钱呢事情是这样的,我跟一个小我2岁的男的在经人介绍后的第4天就被介绍人撮合着订了婚。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在他家,他们打发了我800元,说是同意就收下,我收下了。后来他又来我们家,买了大概100多的礼品吧。订婚那天打发我12000元+父母2000元+亲戚6*400=2400,我妈打发了他1000元。再加上订婚那天他给我们家亲戚的烟糖什么的大概是800元。订婚之后,他带我去他亲戚家,他亲戚什么的加起来给了我500元吧,有次我爷爷生病他父母来探望拿了200元和100元左右的礼品,这些钱我都算给他应该是:800+12000+2000+2400-1000+800+500+300=17800元。对不对。但是我不知道男方为什么说算出24000元来的。就算加上接亲那天的车费(我就算他200)再加上我们那天在他家吃的饭我再算他600,介绍人的钱总不要我给了吧,也只有18600元是吗?我不知道这个钱到底是应该怎么算,那个介绍人是男方的姨,我的舅妈,所以现在好像是在替他们出头,又很厉害的那种,我爹妈都不在家,我想自己能处理好这个事情,可是他们是不是要得有点多了。请帮帮我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