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父亲遗留住房子女处理协议您好~!…

关于父亲遗留住房子女处理协议您好~!背景:事情是这样的,我父亲是军队老干部,生前干休所分给我父亲一套住房,在我父亲离世前军队住房政策有所改变,允许我父购买该住房,之后,军队有关单位与我父签订协议,在住房政策落实后将房屋产权卖于我父,住房政策落实、购房时将扣除我父的军队住房基本住房补贴40万,购买住房时根据面积结算超过40万的部分需要我父支付额外金额,我父在签订协议时又付2万元的的保证金。但住房完工入住后6年了,相应政策还没有落实下来,也没有获得相应产权。目前我父已经去世,家中一共子妹6个,由于房屋归属问题发生纠纷,现通过协商,大家希望由我一人获得此住房,但我需向他人支付相应协议金额。问题:1.我和其他子女应该签订怎样的协议,并在公证处公证,从而保证我在未来军队住房政策落实时,或得该房屋的产权,并且是唯一产权人。2.由于军队住房政策尚未落实,其他子女无法在协议中向我转让或放弃其名下的继承的房屋产权,那他们能够向我转移什么样的权利。请详细给予答复,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