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了裁定书,还可以恢复审理吗2009…

下了裁定书,还可以恢复审理吗2009年10月13日起诉离婚,也于2009年12月29日开具由当地村委盖章的一方下落不明的证明,2009年12月30日送到法院,方知法院于2009年12月26日已下了民事裁定书,大意是原告不能提供被告的详细地址,法院文书无法下达,现终止审理,驳回原告起诉,。以上公平吗,1、起诉到法院下裁定书,还没到三个月,可以请求法院恢复审理吗,2、法院下了民事裁定书,我作为原告,并没有到庭,也没有接到通知,是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