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集资建房的产权纠纷南岗法院不予…

为什么集资建房的产权纠纷南岗法院不予受理。真有这方面的规定吗?我妹02年同有外遇的丈夫经法院离婚,孩子和房产判给了女方,04年前夫找到了女方说:单位要集资建房自己没钱买。让女方把两屋一厨50多米的房子以七万元的价格卖给他姐姐,他再把单位集资购房的指标给她,也算是一种交换的条件,他当时交给单位一份全权委托书,单位也同意并认可,以后所有环节都是女方到单位亲自办理,房子交接时领到了房门钥匙住进了新房,可单位拒发产权证,说:委托人终止了委托,后来在该单位法律顾问的参与下单位向该女士索要三万元现金才可以发证。请问怎样才能维护应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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