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12月26日夜,朋友甲请乙和我们6人去市中心某饭店吃夜餐,约01:20,乙到了用餐,考虑到他家较远,开始就劝他少喝点,他答今天不回去住饭店附近的妹妹家。乙喝了1杯2.5两的白酒后,发现邻桌有他的朋友,就自己又倒满一杯去敬酒,他敬酒回来后,我们已结束。02:40大家各自回家,但乙和他的邻桌朋友丙和丁及A和B继续聊天,没有离开,考虑到他平时酒量8两以上又有朋友陪伴,我们告别后就走了。第二天得知事后约03:20,A邀请他们去洗澡,A驾驶摩托车带B,乙驾驶摩托车带丙和丁去18公里外的某浴城洗澡,事后回来途中,在距饭店约16公里处,因对路况不熟,乙驾驶摩托车撞上护栏,造成丁死亡,乙和丙重伤的事故。请问我们有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