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恶意拖欠工资并不给欠条去年9月初我与同乡完成XX大楼的翻新项目,由于已是农忙时节,便向老板提出回家。老板以我们未与其做到项目结束为由《以前是在合肥一工地做,那个工地未结束》要每天扣除我们5元的工资。于是我们发生激烈争吵。后来我与同乡无奈妥协,要求老板给我们结清工资。他以无钱为由拒绝结清只支付我与同乡4人1500元《我们总工资为6500元》我与同乡拒绝接受。他以不接受现在没有为由要求我们等到9月15号后便扬长而去。期间没有给我们打欠条。到9月15号我们打电话向其讨要,他说现在没有要我们等到10月1号可能有。到十月一号我们再向其讨要,他又说没有,让我们等到11月30号说那时可能有。一直到现在还没有支付我们。我们应该怎样才能要回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