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餐饮主管,领班,库管。诬陷收银员…

酒店餐饮主管,领班,库管。诬陷收银员贪污酒水09年11月中旬,某酒店派员工去外地酒店进行培训,所去人员中有一名餐厅酒水库管,因工作需要,将所管酒水在财务监督下移交给收银员,并在酒水存单上注明移交期间丢失任何酒水由收银员负责,双方已签字!09年12月中旬该库管回到酒店,接受酒水库,在财务监督下双方重新移交签字,此期间并未说明有何丢失,第二日忽然给收银员打电话,说丢失7瓶茅台。收银员感觉十分冤枉,当着库管和餐厅经理,财务的面,对库管进行质问:为什么移交时不说,并且酒水账目上也没有这个数量。库管回答很含糊,只是说是某管委会寄存酒店的,并拿不出字据。届时餐厅其它人员(一个主管,一个领班和个别服务员)都给酒水库管作证确实有这7瓶茅台。此事在酒店传的沸沸扬扬,收银员倍受精神打击,十分冤枉。注:此事已经发生近5天,酒店仍拿不出证据,本人是收银员的男友。站在客观的角度上可以明确的说:此酒店根本就是一家亲(酒店8成以上员工都是托亲戚进来的,本人担心发生这事闹大对方会做伪证。)我给收银员的意见是先报案,然后上诉法院!可是具体该怎么做?该注意什么?